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培训内容-北京亮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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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这个可以更改的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其中,营养成分表是指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通则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在营养成分表中应当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对能量和营养成分的高低、有无、增减等描述,通则都规定了具体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条件!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变更或者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就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办理注册或者备案变更手续;

非复合膜袋产品增加了普通型聚丙烯薄膜、尼龙薄膜?

对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等有了进一步说明,修改为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以及其他类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等(符合我国卫生标准要求的各种内层材质如聚乙烯、聚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等)。

片材产品在原有的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聚丙烯(PP)挤出片材三种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类食品包装用片材、食品包装用复合片材!

容器产品发证范围除原规定的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外,还增加了其他类塑料瓶盖(含铝塑复合盖),将塑料瓶坯拆分为塑料瓶或塑料坯两种产品,以保证企业生产产品与之相对应。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补充内容对食品用产品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更为具体的描述,其内容修改为: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密胺塑料餐具、塑料菜板(PE、PP)、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包括饭盒、碗、盘、碟、杯、筷子、刀、叉、勺、托、吸管、果冻杯、酸奶杯等等)、其他类塑料餐具(除密胺塑料餐具外的其他材质的非一次性使用餐具,如PP塑料饭盒等)等。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制定,自2006年7月18日起实施?

该通则是为了做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这是我国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实施行政监管的第一步,也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一步;

该通则主要分为以下内容:总则、工作机构、生产许可程序、《生产许可证书》、标志和编号、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监督检查、违法处理、收费、工作人员守则、对许可工作的监督、附则?

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以前人们普遍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在于食品本身;

但是,随着对食品安全认识的不断深入,发现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同样重大!

从对食品本身的单一监管,转向对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质等多方位监管?

从单纯依靠产品检验的监管方式,转向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对企业生产行为过程控制的监管!

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后,生产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的审查,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

其产品才可以供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否则就要受到依法查处。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