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适用于食品生产许可的什么工作-北京亮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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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是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办法?

该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同样也适用本办法!

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食品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

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是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办法!

您了解了吗;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目前还没有作废食药监局目前也按这个来审查但是他们也出了一个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等这个生效了就不会按质检总局那个来了就好比质检总局原来有个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现在食药监局也出了一个,但由于是不同部门的,不会写替代原先那个,只有质检总局自己申明作废才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

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

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2、《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3、《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

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项目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当公开透明。

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返还或者变相返还所收取的费用!

5、《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生效时间1、《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实施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7月20日实施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9月1日施行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6月1日实施受理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